因权利人原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遗失注销原房屋所有权证,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人:洪江市纤维板厂
坐 落:洪江市安江镇东风村
证 书 种 类 :房屋所有权证
证 书 号:黔房权私字第080号
黔房权私字第081号
黔房权私字第082号
黔房权私字第083号
黔房权私字第084号
黔房权私字第085号
黔房权私字第086号
黔房权私字第087号
黔房权私字第088号
黔房权私字第089号
黔房权私字第090号
黔房权私字第091号
黔房权私字第092号
黔房权私字第093号
黔房权私字第096号
联 系 地 址 :洪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电 话 :0745-7736865
洪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8日